海南切实部署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摘要:2月4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杨洲 记者王心武)为全力做好海南省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2月4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
一是对复工或新开工的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市县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实行网格化管控。
二是除省重点项目以外,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企业确定。
三是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到岗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在不影响防疫的条件下尽快复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分期组织工人进场施工。
四是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调查统计辖区内企业复工计划和人员安排计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辖区内企业分批有序复工计划,积极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并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汇报复工计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五是春节期间未停工项目应继续施工,需增加务工人员的,由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将用工方案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新进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
六是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相关企业要对务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并对招用人员是否符合上岗条件进行评估。
七是房建市政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八是复工或新开工项目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检查合格后,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复工或开工。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