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保障局采取五项措施 切实做好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崔国玺报道 1月22日,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两个确保”全力开展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的要求,加大保障力度,提高经办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将结合全省实际,抓紧细化落实关于做好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他们主要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做好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治疗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对确定的省、市两级救治定点医院,临时提高预付周转金额度,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保基金对医院按项目付费,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三是对确诊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医保待遇与本地就医患者一致,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四是全力保障药品供应,对未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挂网的救治急需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随时申请挂网;未挂网期间,医院可暂不受线上采购、“两票制”等政策限制,先行网下采购相关急需药品,事后向省医疗保障局备案。
五是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春节假期的值班值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备足够人员,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