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牵手网红李佳琦一字涨停 监管关注函来了!
摘要:深交所介绍,1月15日,新文化披露《关于公司与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拟为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腕科技”)旗下艺人李佳琦提供客户及整合营销方案。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6日电 16日早间,深交所向新文化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具备为李佳琦提供客户及整合营销方案的能力等。
来源:深交所
深交所介绍,1月15日,新文化披露《关于公司与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拟为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腕科技”)旗下艺人李佳琦提供客户及整合营销方案。
二级市场上,受该消息刺激,16日早间,新文化一字涨停,报价5.79元,总市值46.68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文化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第一,结合公司的主营业务、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资质、已有成功案例等情况,详细说明公司是否具备为李佳琦提供客户及整合营销方案的能力,美腕科技与公司开展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及整合营销方案的具体内容,双方计划开展合作的具体时间表,对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业绩的实际影响。
第二,除上述协议外,公司自2019年10月份以来已披露4份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说明签署前述协议的背景、过程、原因及合理性,截至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第三,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本次框架协议的可执行性及对公司的实际影响等,核实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炒作公司股价的动机,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第四,详细说明前述协议的签署过程,对参与协议筹划、签署的相关人员的股票买卖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我部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第五,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深交所要求,新文化在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深交所还提醒,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开资料显示,美腕科技成立于2014年12月,创始人为戚振波,是一家网红、艺人以及模特的线上服务平台。号称“口红一哥”的李佳琦为美腕科技旗下艺人。
据数据宝公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李佳琦赚了将近2亿元,火遍全球的李子柒赚了1.6亿。参考2018年A股上市公司净利润指标,2123家公司净利不及李子柒。也就是说,A股公司中有六成以上盈利能力不及一名网红。(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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