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电信诈骗拟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
摘要:同时,要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涉诈犯罪人员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本地人员外流作案、出境作案。国务院联席办要对外流作案人员较多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1月14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赵克志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今年要集中开展“长城2号”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全力铲除境外犯罪窝点,抓捕幕后金主,打击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和转账洗钱服务的人员。
同时,要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涉诈犯罪人员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本地人员外流作案、出境作案。国务院联席办要对外流作案人员较多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研究建立诈骗钱财返还制度
赵克志表示,2018年11月29日,国务院部级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治理行动。一年来,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破案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大幅度上升,案件增幅大幅度下降,为人民群众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一些重点地区地域性诈骗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快速上升,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社会问题。
对此,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迅速掀起新一轮的打击高潮。
具体来说,要统筹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及其黑灰产业开展全链条打击,切实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同时,要针对此类犯罪新趋势新特点抓紧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新的法律适用指导意见。要积极研究建立诈骗钱财返还制度,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要建立实体化运行的国家和省市县反诈中心。
对通讯网络等领域开展问题风险大排查
会上要求,要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全面梳理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管理漏洞,加强政策指导,有效管控风险,坚决堵塞漏洞。
要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手机卡、银行卡等“实名不实人”问题。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黑灰产业人员要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
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通讯、金融、网络等领域开展全行业、全领域的问题风险大排查,加强行业监管,明确处置责任,逐项整改解决,依法查处和曝光有问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着力净化行业风气。要对不认真排查和整改问题的行业和单位进行督导、约谈,对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同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在侦查办案中发现行业监管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通报相关部门倒查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查处。
尽快开通96110反诈骗专线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会上获悉,下一步,要大力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社会反诈防骗的能力。
同时,要紧盯犯罪手法新变化,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和高科技手段,建成精准高效的技术拦截反制系统,努力做到诈骗电话打不进来、诈骗短信发不出去、诈骗网站登录不上去、诈骗钱财转不出去。
要把及时教育劝阻受害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诈骗信息预警系统,第一时间落实劝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被骗。
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被骗资金止付冻结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止付冻结和追赃挽损工作,全力追回被骗资金。
除此之外,会上提到,尽快开通96110反诈骗专线,建立全国统一的反诈信息发布平台,针对容易受骗群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
责任编辑:王希学
(原标题:从事电信诈骗拟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