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系列优化举措 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摘要:江苏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各项审批流程,让举办者知道如何申办、找哪个部门申办,做到少跑弯路、提高效率。此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破除“条条框框”、避免互为前置。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卫健委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提出数十条优化措施,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激发社会办医活力。根据新规,江苏省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将进一步简化提速。
消防、环评报告都不作为前置要件。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一直在清理社会办医的各种不合理前置条件,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的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年初联合印发《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也于去年出台支持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意见,内容涵盖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提供财税和投融资支持、保障用地等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江苏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各项审批流程,让举办者知道如何申办、找哪个部门申办,做到少跑弯路、提高效率。此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破除“条条框框”、避免互为前置。
“以前在进行现场评审之前至少要跑3次窗口递交材料,现在我们只需跑一趟。”选址南京河西的临床核医学中心上周开始走审批程序,负责人赵蕾告诉记者,中心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申请材料,目前只去了一次窗口。
根据新规,有关部门应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和常见问题,畅通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本部门的审批和办事规定。“群众和企业咨询一件事情,有关部门要一次性全部告知;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时,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此外,新规对跨部门工作衔接方面也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主要是规划选址、机构命名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用地划拨等。同时各地要制定本地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并要尽量在省里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切实降低江苏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便利的社会办医环境。
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就医需求作出巨大贡献。2015年,我国非公立医院在数量上首次超过公立医院,占比达52.63%。
江苏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江苏省社会办医快速发展,社会办医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机构数和床位数持续增长,医疗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多元化社会办医格局基本形成。截至2018年底,江苏省共有民营医院1386家,占医院总数的74.8%,其中民营三级医院19家;民营医院床位数138675张,占医院床位总数的35.74%;诊疗量6097.56万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23.07%;住院人数294.25万人,占医院总住院人数的25.08%。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