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两病”患者用药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预计医保基金年新增支出约15亿元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崔国玺、汪险峰1月3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日前,辽宁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辽宁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保障群体,在原有重症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病保障基础上,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全部需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预计今年可惠及高血压患者200余万人,糖尿病患者90余万人。
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将按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的药品。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刘洪涛介绍,“两病”患者政策范围内门诊药费由医保基金支付50%以上,预计医保基金年新增支出约15亿元。与此同时,实行长处方制度使患者少跑腿,节约就诊相关支出。科学制定“两病”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变“被动按比例报销”为“主动按标准支付”,与药品带量采购协同推进,引导患者养成合理用药习惯,带动药品价格进一步下降。
刘洪涛还就提高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介绍说,明确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有医疗保障待遇,家长应在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医保参保缴费。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应用特食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每年报销金额不低于1.5万元,有效缓解这一特殊群体家庭的经济负担。在省残联的支持下,妥善解决重度听力障碍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术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人均报销超过10万元。加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患儿的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支付比例提高到70%,开通跨统筹区转诊转院绿色通道,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救治。
责任编辑:王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