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 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
本报讯(记者卢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要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办理等便民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坚决杜绝拖延立案、人为控制年底不立案等现象。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通知》强调要做到公正高效。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依法运用先予执行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审,提高审判效率。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方面,《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
同时,对依法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确保专款专用。确需依法进行冻结、扣划的,应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通知》还要求,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协同处置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增进与行业协会、工会、劳动仲裁等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强与人力社保、公安机关、住建部门等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王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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