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摘要: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专门法律。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中国发展网讯 4月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至5月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据悉,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专门法律。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全省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保护长江是美丽四川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底,四川省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长江四川段保护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动员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
会上,据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水污染防治制度落实情况;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制度落实情况;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五个主要方面,全面检查长江保护法在四川的贯彻实施情况。
记者注意到,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实地检查、分组检查、委托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别前往成都市、阿坝州、甘孜州和宜宾市、泸州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余16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动员会上,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汇报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相关情况,与会其余省直有关单位作书面汇报。(王泽勇)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