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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发布 规范城乡医保制度运行

2025-04-02 10:19 中国发展网
城乡医保制度

摘要:《实施办法》在待遇保障等方面保持整体待遇水平的相对稳定,参保人员看病时的报销比例不会降低,在确保政策延续性和医保基金稳健运行的前提下,待遇水平有所升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参保人员所获得的医保报销待遇会比政策调整前多一些。

中国发展网讯 包颜菲 记者龚成钰报道  3月28日,记者从《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我区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城乡医保制度运行。

据介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期医保制度改革,我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最新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城乡居民医保运行实际,制定新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正文部分分为九章,共四十一条。涵盖了参保缴费、基金管理、待遇保障、就医服务等方面内容。在具体规定上,与原有政策相比,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变化:首先是待遇水平稳中有升。《实施办法》在待遇保障等方面保持整体待遇水平的相对稳定,参保人员看病时的报销比例不会降低,在确保政策延续性和医保基金稳健运行的前提下,待遇水平有所升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参保人员所获得的医保报销待遇会比政策调整前多一些。其次是建立了参保激励和约束长效机制。建立了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激励”与“基金零报销激励”两大创新机制,对那些连续多年参保且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居民,设立了专门的奖励措施,同时对断缴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再次是突出部门共建共治。突出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增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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