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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在三方面推动大湾区商事调解行稳致远

2025-01-24 14:22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皮泽红报道 1月23日,广东省新闻办举行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三批)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永康表示,该厅主要从三个方面创新推进:一是搭建了工作平台。省司法厅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在2021年共同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协同推进商事调解的工作机制。二是统一调解示范规则。三地法律部门共同发布了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为粤港澳三地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提供统一的调解标准和操作指引。 三是统一了大湾区调解员标准。三地法律部门按照《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分别制定各自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认可。

陈永康介绍,下一步,将在制度保障、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大湾区商事调解行稳致远。

制度保障方面,去年11月21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省级层面,广东将密切关注国家商事调解立法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广东的商事调解立法工作,促进商事调解组织发展,规范商事调解活动,为大湾区商事调解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人才培养方面,去年12月30日,广东联合港澳法律部门共同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2024年)》,共146名,其中港澳籍97名。广东将继续完善广东商事调解员资格认定标准、行为准则、持续专业发展等一系列制度,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员职业准入制度,将大湾区调解员纳入涉外法治人才培训计划,推动商事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交流合作方面,广东将继续在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推行“调解优先”计划,鼓励企业在提起诉讼之前将商事调解作为解纷的首选方式,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商事调解的知名度和认同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境内外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大湾区商事调解的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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