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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

2025-01-20 12:54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包颜菲、记者龚成钰报道 1月1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获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介绍:平陆运河全长134.2公里,总投资727.3亿元,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对推动广西及西南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条例》规定了六项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运河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对平陆运河管理机构与运营单位职责作出规定。二是加强运河保护。加强规划管控,明确保护范围的划定,严格岸线保护,加强两端保护和原河道保护利用,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文旅融合发展,加强保护标志和安全设施保护。三是规范运营管理和服务。规范信息服务,规范过闸收费,加强船舶过闸管理,加强服务区建设管理。四是推进智慧运河、绿色运河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强绿色运河建设,促进节能低碳,加强船舶排污管理,严格控制水土流失。五是强化运河安全保障。加强通航安全保障,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加强运河用水安全保障。六是设定法律责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条例》不再重复,作了衔接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擅自移动、破坏平陆运河保护标志和安全设施的行为,以及在平陆运河航道内实施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分别设置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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