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 代表议案交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包颜菲、记者龚成钰报道 1月16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获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交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据介绍,北海市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议案,交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南宁市代表团等4个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桂林市代表团等5个代表团提出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的议案,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玉林市代表团等3个代表团提出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玉林市代表团等2个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灾害事故应急征用补偿条例》的议案,提交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