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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众扶”系统推动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2024-12-31 14:33 中国发展网 李少辉、聂金秀、记者罗勉

中国发展网讯 李少辉、聂金秀、记者罗勉报道  从12月26日,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广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若干措施》要求,广东正在升级改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集成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统筹建设集经办服务、经济核对、动态监测、供需对接、全程监管为一体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推进“一门受理、一网核对、一站通办、一键链接”的救助事项“一件事”集成改革。

该系统已于今年1月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现已整合12个部门、54家商业银行的30类数据,确保数据共享、动态更新,推动实现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救助方式 从物质拓展到“物质+服务”

广东省政府连续14年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目前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12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18类困难群众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有力保障全省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若干措施》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在统筹现有专项社会救助,以及急难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关注困难家庭中特殊困难群体。将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拓展到“物质+服务”救助,推进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推动缩小救助标准城乡差距。

《若干措施》强化“政策找人”,优化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分类处置机制。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实时监测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等关键性指标,按红、橙、黄、蓝、绿5档划分预警等级,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若干措施》还要求县级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基层服务力量,组建近3万名“双百”社工队伍,确保每个镇、每个村至少有1名以上“双百”社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明确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省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困难群众机制,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提高医保水平 报销后再按救助对象类别救助

就业救助是分层分类综合救助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就业援助行动,今年1—11月,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0.7%。1—11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35.57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3.2%;全省平均城镇调查失业率运行在5.5%的目标范围内。截至目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4300多万农民工特别是超455万脱贫人口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广东。

教育救助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今年广东省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80.1亿元,惠及418.3万人次,为31.2万名大学生发放45.9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和受惠人数均创新高。

广东省今年前三季度共支出8.61亿元,帮助219万名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方面,我省适当提高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救助对象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按照对象的类别予以分类救助。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17.79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人次达到655万人次。接下来,医保部门将结合《若干措施》具体要求,对重点人群加强监测,动态识别高额费用负担患者,对各类边缘人群或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尽早干预,靶向救助。

广东省目前已建立1132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1—11月,已为3.2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广东省残联还将继续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制定出台《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以上。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今年为符合条件的1425名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发放1631万元助学金、学费资助。全省持证残疾人192万人,1—11月,“两项补贴”发放总额达47.16亿元,惠及广东省户籍残疾人165.39万人次,补贴人数和补贴标准全国排名靠前。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汕尾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汕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4—2035年)》(下称《规划》),这是广东省首个海洋渔业全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到2035年,汕尾海水养殖产量达到60万吨,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产值超过1000亿元”的发展目标。

《规划》经过实地调研、编制起草、咨询研讨、意见征求和专家评审等环节,听取了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参考省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汕尾市情,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的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规划》深入践行大食物观,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推动沿海县(市、区)海洋牧场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汕尾市是海洋大市,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8%,比全省高出近4个百分点。今年9月,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的风渔融合网箱平台——“伏羲一号”在汕尾投运,有望打造“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生态增益+休闲旅游”风渔融合示范集群。

从具体内容来看,《规划》分为谋划陆海接力的空间格局、着力构建特色化全产业链、推动高效联动区域分工、完善安全高效支撑体系、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深化互利开放区域合作等九个章节。

在谋划陆海接力的空间格局方面,《规划》划示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海上养殖适宜区2332平方千米,其中,海况较温和、区位条件较好的深远海养殖适宜区规划有22片深远海养殖区,总用海面积约743.74平方千米,构建“一带两湾四区”(“一带”即陆海接力创新发展带;“两湾”为红海湾与碣石湾两大海湾;“四区”为马宫岸港岛海联动发展区、红海湾生态文旅海岸发展区、碣石湾渔工旅联合发展区、甲子角全链融合发展区等四个片区)的总体发展格局,通过推动陆基、渔港、海岛、近海和深远海生产要素联动发展,进一步优化海洋空间资源配置。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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