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为群众饮水安全保驾护航
中国发展网讯 赵志斌 记者郭建军报道 2024年10月23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1月22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制定旨在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解决当前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问题的迫切需求,也是进一步细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的现实需要。晋中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52个,其中市级水源地4个、县级水源地22个、乡镇级水源地95个、农村水源地131个。通过立法,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标准和要求,对确保水源充足、稳定,避免污染、保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提供法律依据,确保保护措施落实落细的同时,增强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条例》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包括水源地确定和保护区划定、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特殊风险防控等措施。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燕翔表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百姓生活保障。加强水源地保护,既是全市老百姓的热切期盼,也是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我们将以此次立法为契机,不断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