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地方标准规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和徐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共同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下称《规范》)发布,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是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直播营销“1+N”合规指导体系的重要内容。《规范》是体系中的“1”,是总牵引,“N”是若干个地方特色产业指导手册,为江苏省直播经营企业提供精准化合规指导。
《规范》共7章,定义了网络直播营销各类主体,规定网络直播营销的基本原则和人、货、场管理等内容,具有三方面特色亮点——
涉及要素全,围绕直播间“人、货、场”3个维度进行编制,构建全面具体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指导框架,如在“场”方面,明确直播间入驻管理、信息管理、检查监控、售后服务等要求。
关注领域新,紧贴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数字人直播合规要求,提出肖像、著作等权益保障,标识区分自然人与数字人主播,加强安全、技术、算法管理等6个方面有针对性的要求。
可操作性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明确“应当怎么做”与“不得怎么做”,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作出明确指引。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