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采取措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摘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加养老、工伤等方面的各类保险。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尽可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从宜春市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注的是岗位收入的稳定性以及社会保障,很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没有参加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同时大多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要进行户外作业,工作安全和身心健康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关权益,宜春市总工会主要从两个层面开展工作。
一是通过“工会+法院+人社+司法+N ”模式,在全省率先成立宜春市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处中心和宜春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站。工作站以“三师一室”为主体,将诉调对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灵活就业权益保障等工作融入多元联处中心,由调处中心进行“一站式”调处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工会“三师”力量,开展信息摸排和矛盾调解,深入企业、园区、社区,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健康义诊、心理辅导等各类服务。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加养老、工伤等方面的各类保险。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尽可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如: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互助保障计划列入“2024年宜春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宜春市总工会从2024年至2026年连续三年,投入资金108万元,引导和鼓励宜春中心城区已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中国发展网)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