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多措并举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摘要:鼓励农户通过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发挥国有林场的带动作用,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
宜春市针对目前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不够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不顺畅,林业分散碎片化,规模经营发展不充分以及林业产业链较短,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从四个方面入手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确保原有承包林地稳定经营,不断完善林权登记协同机制,探索优化工作流程。
二是“解绑”。科学调整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合理扩大林农可经营林地范围,释放林区发展空间,优化林木采伐政策,实行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放活商品林采伐政策,探索建立林木采伐信用监管机制。
三是“盘活”。鼓励农户通过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发挥国有林场的带动作用,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
四是“联动”。发掘各县地域优势,推动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拓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转化渠道。坚持宜林则林,推动集体林业大县实现“一县一业一品”目标,形成各具特色、相互促进、联动发展的产业集群。(中国发展网)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