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新15条”举措,进一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摘要:陈宗旺表示,与2023年出台的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15条举措相比,新15条更加注重通道的联动发展、打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新模式和惠及企业的措施复制推广。
中国发展网讯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11月12日,海关总署在重庆举办“海关支持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进一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新闻发布会。据悉,海关总署在持续推动落实去年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15条举措的基础上,出台了新的15条重点支持举措,主要聚焦通关便利、支持开放、服务产业、降低成本四方面,将更加注重通道的联动发展、更加注重打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新模式、更加注重惠及企业的措施复制推广。
在通关便利方面,新15条通过创新监管、优化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具体措施包括: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扩大大宗资源类商品进口规模;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优化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多式联运更加高效便捷;深化中新(重庆)关际合作,推动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等。
在支持开放方面,新15条支持通道沿线地区更好发挥各类开放平台功能作用,通过“通道+平台”的政策叠加,实现“经贸+产业”联动发展,助力沿线地方充分依托开放平台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措施有:在沿线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探索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助力区内外业务联动,便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支持沿线综合保税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助推沿线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等。
据悉,支持开放的主要措施包括:在沿线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探索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助力区内外业务联动,便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支持沿线综合保税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助推沿线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等。
陈宗旺表示,与2023年出台的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15条举措相比,新15条更加注重通道的联动发展、打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新模式和惠及企业的措施复制推广。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沿线海关,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数据显示,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对外开放口岸达111个,综合保税区达48个,今年1—10月沿线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1.55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占同期沿线省(区、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3.8%。其中,四川、重庆、陕西三地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在全省(市)外贸占比已连续多年超过50%。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