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等配套政策即将出台
摘要:国家数据局已经起草完成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项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发展网讯 10月10日,国新办就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会上介绍,围绕昨天(10月9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数据局已经起草完成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项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国家数据局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即将于近期出台。“这就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刘烈宏说。
此外,国家数据局将加紧建立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目前,地方层面,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大部分省(区、市)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的关系。部委层面,不少部门也在陆续调整优化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力量。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工作联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国家数据局将协同推动重点领域先行突破。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国家数据局还将围绕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项目和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技术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发布会后,还将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本月底将举办全国数据系统业务培训班,也会邀请有关部委和重点中央企业参加,共同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