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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清:金融强国建设的目标与约束——逻辑思考与现实挑战

2024-09-23 16:27 中国发展网
金融强国建设

摘要:除了自身的建设目标以外,金融强国建设目标还应考察其功能性目标,即金融服务于经济建设和财富积累的有效性;而更进一步的终极目标,应是如何更有效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发展网讯  9月20日—21日,第二届中国金融学科年会(2024)在京举行。本届年会聚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强国建设”,旨在促进金融学科的深度交流与创新,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贡献力量。

年会由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现代金融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中国金融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承办,《金融研究》《现代金融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协办。本届年会分为序幕论坛、开幕论坛、中国金融学科自主知识体系联盟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六个主题论坛。来自全国百余所高校、中国工商银行等学界、业界专家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会议。 

9月20日下午,第二届中国金融学科年会(2024)序幕论坛举行。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金清,在会上探讨了金融强国建设中的基本逻辑,主要聚焦于根本目标与约束两大因素。

张金清表示,从定义上看,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很具体,要在六大核心要素方面实现强大,但在实践中达到何种程度才意味着"强大”,尚需进一步明确。以强大的货币为例,强大的货币应达到什么程度?例如,目前在全球支付中,美元大约占比47%,欧元23%,人民币接近5%,那么,单从这个指标看,未来人民币占比多少时才算强大?这类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明确。

此外,除了自身的建设目标以外,金融强国建设目标还应考察其功能性目标,即金融服务于经济建设和财富积累的有效性;而更进一步的终极目标,应是如何更有效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党的十九大指出,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金融强国建设应兼顾这一矛盾的解决,而不仅仅关注经济总量和财富规模的增长。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增长、财富积累、科技进步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不过,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尽管近几年有所下降,但仍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说明居民收入不平衡问题仍客观存在。因此,在金融强国建设中,既要继续关注经济总量及财富规模的增长,还应加大对财富分配的关注,让人民在经济增长、财富积累和科技进步中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并能有效缓解或解决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造成不利影响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此外,作为经济学者,我们还需要总结和反思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如何实现“经世济民”的目标,而不仅仅作为口号。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生活得越来越富足、美好,而不是越来越焦虑,否则就需要重新审视我们实现目标的路径是否有所偏离,哪些环节需要调整。这也应是我们经济学人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

最后,我们还需要关注在实现金融强国建设目标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具有挑战性的重要约束。首先,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各类挑战和困难时,如何找到适合我们、可持续的、新的发展空间。二是,必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应确保金融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及金融与经济二者发展的匹配性和适度性,而且这种匹配性和适度性如何确定并实现,也需要进一步探讨、明确。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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