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路径
摘要:总之,作为基层政府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不断提升基层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工作,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从此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党的二十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刚刚结束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以贯彻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进一步突出法治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宏图伟业中的重大意义。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成为永恒不变的时代主题。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有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法治国家建设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总目标;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社会根基。三者之中,法治政府建设不仅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更事关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成败。
基层人民政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担负着上传下达的重要职责使命,既要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又要管理基层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对基层人民政府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基层人民政府能力建设的关键就是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精神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用法治精神推进地方经济发展,以法治思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运用法治力量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决胜。
如何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于把好政治关、思想关、制度关、落实关、监督关和保障关。
一、把好政治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深入推进。
要全面加强地方党委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进一步发挥统筹抓总、协调各方、督导落实重要作用。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面部署本地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基层政府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政府工作全流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带头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要求,带头研究解决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把好思想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成败关键在于发挥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只有把好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才能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基层政府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引政府具体工作实践,全面提升基层政府主要领导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要结合工作职责职能、岗位实际需要,分门别类地建立政府机关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进法律知识学习贴合实际、学以致用。要健全完善政府领导干部会前、决策前学法工作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坚持集体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规等法律条文规定要求,真正实现政府各项决策于法有据、依法推进。
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经常化。基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要将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等必训内容,通过法治学习教育与基层公职人员队伍能力提升全面融合、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全体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三、把好制度关,坚持用制度管好事、管住人
立足基层政府决策、执行、问效、纠错四个重点环节,全面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和重要遵循。
健全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要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基层政府整体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加大政府重大决策公开力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干部、基层群众代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听取和吸纳各方建议,特别是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使政府决策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想法和意志。要全面深入推进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听证和公示公开制度,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和利益相关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措施,争取得到基层人民群众的最大拥护和支持。
建立健全行政纠错制度体系,及时调整优化行政行为。要加强民意搜集、分析、采纳机制制度建设,通过运用网络化、信息化技术新方式和新手段,全面拓宽基层政府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渠道,高度关注政府决策推动落实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方案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减少和防止干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发生。
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奖惩制度,持续整治违法失信问题。建立政府诚信践诺机制,加强政务诚信监管治理,健全政务失信梳理、记录和通报制度,持续整治政府部门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招商引资等领域存在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重点突出问题,加大对相关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追责问责工作力度,持续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把好落实关,坚持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的四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的关键环节。
认真落实基层政府法治化治理要求,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要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审查备案、使用管理、调整清理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治理越权发文、重复发文、随意发文、政出多门等“红头”文件泛滥问题,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不断提升发文质量,坚持做到少发文、发精文。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开备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主动接受人大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推进政府职能协调高效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社会能力。坚持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推进,持续解决职责重叠、职能交叉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监管缺失、重复监管等情况。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创新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进一步解决社会公共服务监管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等突出问题。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工作机制,优化整合服务资源力量,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产品供给。
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开展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持续推进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对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基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力度,坚持严惩非法与保护合法、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协同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范围、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规范化建设,树牢“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治理念,减少行政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活动的非必要干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把好监督关,坚持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
全面加强对政府行政权力监督,真正实现政府行政权力为民所系、为民所用,是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的根本目标。地方政府要积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确保政府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全覆盖、无死角,真正实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努力推进公开透明政府建设。定期全面公开政府及各部门权责清单、重大事项决策目录、行政执法单位清单以及执法人员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高度重视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躲避、不回避人民群众个体化监督要求,努力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赢得每一名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全面加强自我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行政权力滥用、侵权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加强政府督察力量建设,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效能常态化、经常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情况,全面整治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推进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通共享和综合研判,全面构建多方位、广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通过重点违法行政案件分析梳理,全面纠正和整治基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选择性执法、重复性执法、双标性执法等重点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水平,让人民群众透过每一起行政执法案件,真实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六、把好保障关,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推进
高度关注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保障力量不足问题,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投入,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保障水平,是持续深化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加强基层政府内部法治人才引进培养,持续壮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在政府公务员招录中,增加法学相关专业、法律相关工作经历和具备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招考比例,从源头上解决基层公务员队伍中法治专业人才长期不足问题。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制定出台政府公职律师使用激励办法,积极为公职律师法律业务学习提升、参与所在部门法律事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公职律师,给予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优先推荐,在公务员队伍中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的积极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岗中执法业务培训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持续提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经验执法”、“习惯执法”等不严谨、不专业问题。
大力加强外部法治力量引入,全面提升专业化法治保障水平。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公开选聘、管理使用、考核评比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团队化政府法律顾问人才队伍选聘工作,发挥外部专业化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制度体系,全面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招商、重点问题研判、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创造便利条件。将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写入会议记录纪要,作为政府工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之,作为基层政府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不断提升基层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推进工作部署,夙夜在公、奋发有为,为全面打好打赢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之战汇聚更加强大的法治保障力量。
(本文作者:中共营口市站前区委副书记、站前区政府区长 黄宇光)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