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实支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摘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和运行规则的逐步建立,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会长徐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充分体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落实各方面体制机制要求的具体化举措,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重庆市江北区通过优化升级公共空间、盘活闲置资源、引入新的经济业态等举措,加快推动老旧小区、街区、厂区、商业区等改造提升,激活城市“二次生长”。图为游客在重庆市江北区北仓文创街区游览。新华社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安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2000多字、10条意见,被称为“市场准入10条”。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的政策文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和运行规则的逐步建立,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会长徐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充分体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落实各方面体制机制要求的具体化举措,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框架
《意见》首次正式明确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开放透明是实现平等准入的前提和基础,规范有序是管理要求,平等竞争是主要目的,权责清晰、监管有力是重要保障,这五个方面共同构建起市场准入制度的目标体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体管所宏观政策研究室主任王琛伟告诉记者。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仅是一张“单子”,更是确保所有经营主体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的一整套制度体系。《意见》第一条即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副所长郭丽岩认为,这进一步明晰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内涵,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一单尽列,不得单外有单”,充分维护了该项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意见》将前期市场准入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从为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的角度,强调制度与政策协同,加快构建一整套市场准入制度体系。”郭丽岩表示,这充分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思维,也充分体现了处理好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的辩证思维。
“于法有据、依规而治”是“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其中提到,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在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程序上,《意见》提出,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新增或调整前,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自行开展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评估,评估通过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等。这意味着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行业主管部门无权作出临时性市场禁入决定,这有助于防范行政权力滥用,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与此同时,《意见》强调,可能造成经济运行突发重大风险的,经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可采取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
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
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有一种现象,被称为“达尔文死海”,指的是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需要长时间反复验证和大量资金投入。这个科研机构和企业都不愿触碰的空白地带,阻挡着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脚步。要想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就必须跨越这片“死海”。
“回首历史上每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其催生的新业态新领域之所以快速发展,往往得益于市场准入放宽。”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企业与创业研究室副主任张铭慎表示,当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日益显现,但产业主导权话语权较弱、“内卷式”恶性竞争较多、市场空间尚未充分打开等问题日益凸显,许多新业态新领域迫切需要通过优化市场准入释放发展潜能。
此番出台的“市场准入10条”以前瞻性措施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明确提出“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路径。
张铭慎认为,“市场准入10条”把“标准”摆在前面,首次提出用标准引领市场准入的原则和路径,既要围绕产业“立标准”,也要在场景、市场、集群、升级等发展全链条中“用标准”。这不仅符合国际标准化发展从先有产品、再有标准向先有标准、再有产品转变的新趋势,也为新业态新领域走高品质、高附加值、高利润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创造有利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按产业类别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实施方案,并明确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10个新业态新领域。
此外,《意见》还首次提出建立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模式,既包括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与有关地方的有机协同,也包括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制定。
“这不仅有利于我国争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的主动权和话语权,还为我国依托大科学装置等创新基础设施以及全球技术转移网络等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创造了条件。”张铭慎说,一方面,突出强调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另一方面,通过基建配套、技术推广、场景示范、平台建设、标准制定,打造更加适宜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准入环境。据了解,目前安徽合肥、上海浦东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已经挂牌。
2023年9月,合肥市在园博园骆岗中央公园全域12.7平方公里率先建成全球首个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应用示范项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项目吸引了全国数十家创业企业参与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标准体系、数据中心、运行管控、检测认证、通信协议、政策法规“六统一”,有力破除市场准入障碍,未来能够催生至少千亿量级新型基础设施投入。
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3%,成长空间和潜力巨大,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方式持续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必将释放更大改革红利。
回应社会诉求和企业呼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意见》提出,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在不减损现有经营主体准入机会的前提下,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在不违反国际协定和承诺的前提下,对内资设定准入门槛的,对外资同步适用。
“这是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社会诉求和企业呼声,强调对内外资平等准入举措务必落实到位。”郭丽岩对记者表示,服务业是市场潜能最大的领域,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和外资有较强准入意愿。进一步清理服务业准入环节的各类准入限制,破除显性或隐性的市场壁垒,适时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利于营造“敢投、能投、投得好”的市场准入环境,从而有利于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在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方面,《意见》明确,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业行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对涉及重要民生领域的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稳妥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养老、托育、助残等行业准入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推动市场准入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王琛伟认为,这有利于提高中介服务的透明度、便捷性和高效性,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意见》还提出,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记者注意到,我国已经分批制定和推出了针对若干重大战略区域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郭丽岩表示,这些特别措施具有先行先试、改革探路的特色,要抓好已出台措施落实和效果评估,具备推广复制条件的,加快在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复制,从而为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提供有力支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据了解,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已于2021年启动,经过探索,已基本建立成熟的评估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以负面清单制度为起点,牵引了审批、投资、监管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有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