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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许可使用费将“明码标价”,向全社会“广而告之”

2024-07-15 17:21 中国发展网

摘要:通知要求从指导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推动试点项目便捷转为开放许可、指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加强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促进供需对接等多方面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刘丹阳报道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消息,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通知要求从指导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推动试点项目便捷转为开放许可、指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加强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促进供需对接等多方面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许可制度,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引入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自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开放许可声明,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解决了专利供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专利许可信息对接,可有效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不同于传统的“一对一”许可方式,专利开放许可可以实现权利人一视同仁、简便快捷的“一对多”。

2022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此后,各试点地方多措并举推进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国22个试点省份、3200多名专利权人、共计5.9万余件专利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许可超过1.7万项,其中“一对多”许可占比超过四成,专利开放许可成效显著。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打通转化关键堵点作出专门规定,提出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对达成并备案的专利开放许可,依法依规予以技术合同登记认定;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完善专利权转让登记机制,完善专利开放许可相关交易服务、信用监管、纠纷调解等配套措施。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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