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
摘要: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必须全面、系统、深刻地把握其辩证统一关系,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本报评论员 | 郭丁源
活力如水,秩序如坝。活力蕴含着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如果没有活力,社会就会变得一潭死水、死气沉沉。而秩序则代表着社会运行的有序性。如果没有秩序,社会就不可能存在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
“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必须全面、系统、深刻地把握其辩证统一关系,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为什么要把握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有学者提出,“迈向现代化的过程最容易失去现代化”,就是说一个国家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极容易发生矛盾和动荡,从而导致社会停滞不前,现代化受挫。70多年来,我们坚持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使我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在实现经济活力迸发的同时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确保社会有序运行。
如何在保持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情况更为复杂、任务极其艰巨,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是实现现代化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从国情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既需要充分激发14亿多人民的创造创新活力,又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调动全社会创造财富的主动性,也要不断完善分配制度;既要持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又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又要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中国式现代化的自身特征内含激励和约束、发展和安全、整体与局部、人的发展与环境保护、中国发展与外部世界等多重逻辑,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活力是目的,秩序是前提,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必须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
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要保证。
一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方面,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必须把保证国家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既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又善于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是改革体制与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制度,深化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各种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激励机制。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潜能,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三是并行激励与规范。既通过释放空间和有效保护更大力度激发蓬勃活力,让经济发展在有序循环中活力十足,又要制定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科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管理规范。
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活力奔涌的中国,也是一个和谐稳定的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科学有效协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保持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