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摘要: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白雪报道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支持范围方面,《通知》提出,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协商确定。
贴息标准方面,《通知》强调,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
期限条件方面,《通知》明确,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