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中国发展网讯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根据《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以从事永久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公益性活动为目的,通过接受境外捐赠、归还、追索和购买等方式进口的藏品,以及外交部、国家文物局进口的藏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责任编辑:陈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