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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现“差异”突出“精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发布

2024-04-02 10:05 中国发展网

摘要:《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位于河北省康保县的康巴诺尔国家湿地公园天蓝水清、飞鸟翔集,构成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图为游客在公园内游览。新华社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 白雪  罗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业内专家认为,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和管理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风险。与此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还可以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生态经济的发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核心在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就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划定4万多个环境管控单元,并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完整利用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叠加红线以外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保护的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划定为优先保护单元,形成的优先保护单元与我国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匹配。

“在实践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核心在于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业内专家表示,这意味着要综合考虑各区域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确保分区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精细化管理和差别化政策,可以更好地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

一方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上述专家进一步解释说,针对不同区域的环境特点和资源条件,可以引导企业合理选址,优化产业布局。同时,通过实施差别化的环保政策和产业准入标准,可以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环保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将有助于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也有利于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利用。该专家认为,通过对各区域生态资源的全面调查和评估,可以明确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和资源利用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现生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同时,通过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发挥作用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为重点,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此作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蓝图。

截至2021年底,全国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面完成并发布实施,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是较早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省份,从2018年开始着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工作,相关成果已在2021年全面落地,并进入实施应用阶段。随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落地,全省各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都有了框架。

近年来,广州多个地市的应用案例已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实践典型案例推广。

比如,在广州市番禺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正帮助合理布局产业。当地明确,各工业产业区块具体项目的引进与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断优化工业园区布局。政府部门在规划编制、引进项目时,需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各类限制性要求,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科学比选并确定最优规划方案和选址选线方案。

在多个地市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扭转粗放式利用生产空间挤占压缩生态、生活空间问题的重要抓手。

在河源国家高新区,通过分析区位特征和环境质量现状,明确园区的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风险和主要问题进行甄别。针对园区内存在的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敏感目标,例如河源大桂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要求设置产业控制带,严禁引入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确保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不受影响。

不只是广州,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不断探索创新,相关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1+14”工作模式,科学指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协同推进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制定、重大空间和产业规划布局、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和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又如,江西省南昌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建立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环境管控单元增加至105个。

从四方面抓好《意见》的实施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上述专家表示,例如,如何科学划分生态环境区域、如何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如何确保政策的落地实施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因此,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抓好《意见》的实施,确保各项行动举措落实落地。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同时,还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平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开设咨询窗口,及时答疑解惑,推动各地加强信息共享、分享做法和经验。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在法律方面,积极推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强化法律支撑。在规范性文件方面,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要求。在技术标准方面,围绕建设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同时,结合美丽中国先行区和示范样板建设等,谋划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理论、技术与应用研究。

三是完善实施机制。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与此同时,还将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意见》配套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地方跟踪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和实施、调整更新和备案、三类单元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做好监督管理。针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生态环境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他区域,加强监管执法。将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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