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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

2024-02-29 16:30 中国发展网

摘要: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比上年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增长5.3%。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比上年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7122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比上年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748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39,比上年缩小0.06。

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5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0220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5055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780元,比上年增长3.6%。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6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2114元,比上年增长14.4%,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为45.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994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75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8%,其中城镇为28.8%,农村为32.4%。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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