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坚守专营专业消费信贷功能
摘要:《办法》通过评级要素的设置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严守合规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发挥专营专业特色功能。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关“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通过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提升汽车金融公司分类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坚守专营专业消费信贷功能,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丰富汽车消费信贷产品供给,满足居民购车消费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扩大内需。
《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
根据《办法》,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监管评级结果将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未来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同时,也将成为金融监管总局对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类监管的审慎性依据,风险较大的汽车金融公司,将被限制开展高风险业务。
具体来看,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结果满分为100分,《办法》设置了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六项评级要素,各要素的分值权重分别为10%、10%、35%、20%、15%和10%。
《办法》通过评级要素的设置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严守合规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发挥专营专业特色功能。
监管人员将按照评分标准评估后结合专业判断确定评级指标得分,评级要素得分由各评级指标按照指标权重汇总形成,评级综合得分则按照各评级要素权重汇总形成。在评级综合得分的基础上,根据评级调整事项对评级级别和档次进行调整,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办法》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深入分析风险及其成因,制定汽车金融公司的综合监管计划,明确监管重点,确定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并督促汽车金融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据悉,2023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扩大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增加售后回租、汽车附加品融资、汽车售后服务商贷款等业务。《办法》显示,监管评级结果不同的汽车金融公司可开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同业务。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