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手规范罚款:坚决防止罚款收入不合理增长
摘要:《意见》明确,要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
中国发展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 为进一步提高罚款规定的立法、执法质量,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
《意见》提出,要依法科学行使罚款设定权。政府立法要严守罚款设定权限,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新设罚款和确定罚款数额时,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失衡;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
《意见》也明确要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
《意见》提出,设定罚款要符合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规范的立法目的,一般要明确罚款数额,科学采用数额罚、倍数(比例)罚等方法。规定处以一定幅度的罚款时,除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等情形外,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10倍。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地域、领域等因素,适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规定的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意见》指出,要坚决防止罚款收入不合理增长,严肃查处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等问题。要依法加强对罚款收入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对罚款收入异常变化的监督,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罚款收入同比异常上升的,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
近年来,政策对罚款监管力度不断趋严。2021年12月17日,国办督查室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公开通报了河北省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023年11月,国务院曾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了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16个罚款事项,并对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17个罚款事项进行了调整。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