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个确保”“三个提升”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摘要:东北地区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进程中,应充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五大安全”重要使命,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李方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中央一号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20年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
东北地区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进程中,应充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五大安全”重要使命,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首先,东北地区应始终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东北三省粮食产量占全国1/5,商品粮占全国1/4,其中大豆产量占全国50%以上。应扎实推进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加大黑土地保护工程推进力度,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有序扩大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
其次,东北地区应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东北地区防止返贫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特别是蒙东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等五盟市有7个县(旗)列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应进一步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持续加强脱贫县产业和就业帮扶,优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推动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再次,应发挥东北地区特色优势,统筹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和乡村治理水平。乡村全面振兴必须突出农村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应依托东北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坚持把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作为大产业,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推进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从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实事,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完善农村养老、生育等公共服务体系。
(作者系东北大学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智库专家)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