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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部门三管齐下 严防拖欠农牧民工工资

2024-02-05 15:01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改革报 梁喜俊 唐北 报道

摘要:要求各地要及时对接项目单位,跟踪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所需资金要按规定落实到位,并督促协调项目单位及时拨付,不得通过第三方借资或者由施工单位垫资、借资建设。

保障农牧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事关内蒙古广大农牧民工家庭生计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开展欠薪预防整治专项行动列入了43件民生实事,2024年持续将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民生清单。去年共办结国家、自治区平台欠薪案件8194件,追发工资6604.66万元。各级人民法院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2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罗桂森说,对经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内蒙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根据项目年度建设资金需求,与财政厅衔接编制年度预算,按规定纳入预算后由财政厅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防出现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现象。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共安排217个政府投资项目111.85亿元,有力保障了相关项目的农牧民工工资发放。

为了实现从“治欠”到“防欠”的转变,打造“内蒙古无欠薪”品牌,内蒙古财政部门三管齐下,严防拖欠农牧民工工资。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要求各地要及时对接项目单位,跟踪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所需资金要按规定落实到位,并督促协调项目单位及时拨付,不得通过第三方借资或者由施工单位垫资、借资建设。

二是压实项目主体责任,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权益。要求各地要及时落实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工作要求,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督促施工单位将已拨付或者已落实的资金优先保障农牧民工工资,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农牧民工工资。  

三是强化财力综合评估,科学决策项目概算。对各盟市旗县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各地要做好财力综合评估,立足实际、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财政可承受能力,严防出现“半拉子”工程,避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风险。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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