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直通车|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马保国谈追青逐绿新“碳”索
摘要: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是拓展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资源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重要途径。
内蒙古富集的森林资源
“双碳”背景下如何推动内蒙古生态资源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1月30日,记者约访了正在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两会的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马保国。
马保国说,我今年聚焦的领域是“加快推进我区林业碳汇交易,实现生态资源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内蒙古森林资源富集,全区森林面积4.08亿亩,居全国第一,森林覆盖率23.0%;人工林面积9900万亩,居全国第三;森林蓄积1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森林和草原修复连续多年占比达到全国的九分之一左右,拥有广阔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价值,林草湿总碳汇量达1.2亿吨、居全国第一,总碳储量达106亿吨,居全国第二。
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是拓展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资源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重要途径。
2022年,包头市、阿尔山市开始探索林业碳汇交易,呼伦贝尔市也先后启动林草碳汇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率先在国有林区开展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累计实现碳汇产品销售额约3516万元。其中,2021年、2022年森工集团开发的VCS林业碳汇项目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27宗,成交16宗,累计成交118万余吨,成交金额2872.1万元,增值金额545.78万元。2023年,华能伊敏煤电公司向呼伦贝尔市林业集团购买8.05万亩林地的12万吨二氧化碳可交易碳汇量用于抵消碳配额缺口,实现碳汇交易约750万元。
碳汇交易
在马保国看来,由于内蒙古不属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没有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配额交易等做出明确制度安排,暂时没有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和CCER交易,消纳林业碳汇产品的渠道比较有限。碳汇交易是碳排放权交易的补充机制,因缺乏政策体系支撑而受到制约。同时,内蒙古碳储量和碳汇量虽然很大,但绝大多数没有开发成为具备额外性的可交易碳汇产品,生态产品经济价值难以显现。
为此,马保国提出4点建议:
一是加强林业碳汇交易顶层设计,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明确我区碳排放权抵消的流程,研究制定林业碳汇交易项目方法学,确定碳汇项目开发规范和实施流程。通过制定自治区碳市场建设顶层设计文件,建立健全碳汇交易机制,完善碳汇交易保障体系,培育碳汇需求市场。
二是确立自治区林业碳汇市场交易产品体系。相关林草部门应研究开发基于内蒙古碳中和机制的地方性碳汇交易产品(NMCER)。生态环境部门依托内蒙古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一战略任务,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把我区列为全国林业碳汇的试点地区。积极与北京绿色交易所沟通对接,争取获得国家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下CCER碳汇单设交易品种(前期以林业碳汇为主,后期将扩大到农业减排、工业技改减排等减排项目)在内蒙古集中交易。
三是推进完善我区林业碳汇产品消纳渠道。由生态环境部门探索我区能源、钢铁等行业碳减排机制,争取生态环境部批准建立我区区域试点市场。依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交易权管理办法》探索开展核证抵消,鼓励企业购买林业碳汇产品实现企业净零排放,打造自治区绿色企业标杆形象,形成企业净零排放示范效应。
四是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发挥林业碳汇在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的重要作用,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台地区性碳中和政策,鼓励区域性控排企业购买储备林业碳汇,用于抵消企业的减排额度。建议政府部门开展一系列低碳零碳政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零碳活动”“绿色审判”“零碳执法”和“低碳法院”等。探索建立以购置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规则,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