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代表李万春:关于《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全面实施的建议
摘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实施效果,突出《条例》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和保障作用,增强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的信心和自豪感。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倪馨 记者林强报道 日前,黑龙江省“两会”在哈尔滨市华旗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各行各业的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纷纷为龙江经济建设发展积极踊跃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卓鑫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万春表示,《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的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政策支持、市场准入、要素保障、创新驱动、权益保护、服务优化等方面,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具体措施,为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条例》的知晓度和执行力。《条例》的出台,是对民营经济的一次重大利好,也是对民营经济人士的一次鼓舞和激励。为了让《条例》的精神和内容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尊重民营经济、支持民营经济、保护民营经济的良好氛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实施效果,突出《条例》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作用和保障作用,增强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的信心和自豪感。
(2)组织开展《条例》的培训和辅导,针对不同的对象和层次,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教材,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在线课程等形式,提高《条例》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解答《条例》的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建立《条例》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条例》的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和不足,对执行《条例》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曝光,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条例》是一部框架性的法规,为了使《条例》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具体化、操作化,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明确责任主体、执行标准、工作流程、考核方式等,形成一整套的政策体系,为《条例》的实施提供保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对《条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细化和明确,规范《条例》的执行程序和方法,消除《条例》的执行中可能产生的歧义和争议,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2)落实《条例》的配套政策,对《条例》中涉及的各项支持和优惠政策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享受标准、审批程序等,简化政策的执行环节,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对《条例》中涉及的各项制度建设进行细化和完善,明确制度的目标、内容、要求、责任等,建立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效力。
三、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条例》的实施效果。《条例》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等工作机制,实现“非禁即入”常态化,努力让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办事便捷,真正实现“办事不求人”。
(2)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商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的需求和诉求,回应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最忧最难最急的问题。
(3)完善政府保障,落实和完善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政策,为民营经济组织预留一定的比例,保证民营经济组织有一定的投标和中标空间,实现公平竞争。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强化政府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公正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同时,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信用监管,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的干预和负担,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四、促进创新驱动,提升《条例》的实施水平。《条例》的实施,需要不断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挑战,不断创新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推动科技创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队伍,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形成新的生产力。
(2)加快制度创新,探索建立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打破各种障碍和束缚,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激发生产要素活力,保障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3)促进服务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慧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覆盖的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的便捷化、智能化、精准化,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强化监管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实现对民营经济组织的风险预警、隐患排查、问题处置等,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