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享受“家门口”的优质公共服务
摘要:对于如何进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提出了“全龄友好、功能集成,安全可靠、服务便捷,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的基本原则,并从建设要点、建设内容、可持续运营、通则要求、实施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本报讯 记者程晖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导则》指出,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走近群众身边,是新时代新征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公共服务惠及全民的重大民生工程。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使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到社区,逐步补齐社区服务短板,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有效提升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功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对于如何进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提出了“全龄友好、功能集成,安全可靠、服务便捷,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的基本原则,并从建设要点、建设内容、可持续运营、通则要求、实施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其中,《导则》指出,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标准由城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置,一般不应小于600平方米,有条件的可明确不宜小于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设置上限。服务功能尽量集中设置,原则上不应少于3项,其中鼓励引导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服务功能不少于2项,有条件的一般应配置养老服务或婴幼儿托育服务功能。
《导则》还明确,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统筹考虑社区服务供给和居民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并进行了具体安排。此外,《导则》还提出,可根据居民实际需求,补充其他服务功能,为社区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如设置教育培训场所、社区微型消防站等。
《导则》强调,坚持以精准化服务、降成本运营、规模化发展、市场化竞争为原则,积极构建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样化建设运营模式,有效盘活利用城市存量资源,实现社区嵌入式服务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