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税收征管格局由“征税为主”转变为“税费皆重”
摘要:《保障办法》巩固拓展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增加“费”的内容——明确了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部门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参保登记、费款征收、数据清理、信息共享、统计分析、争议处理等工作。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郭建军报道 1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杜飞彪介绍了《保障办法》中增加“费”的相关内容。
截至目前,山西税务部门除负责征收各项税收以外,还征收10项社会保险费收入、24项非税收入,税收征管格局由“征税为主”向“税费皆重”转变。
《保障办法》巩固拓展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增加“费”的内容——明确了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部门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参保登记、费款征收、数据清理、信息共享、统计分析、争议处理等工作。
规定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人防、林草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协助税务机关做好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明确相关规定,有利于税务部门巩固各级政府主导,财政、税务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拓宽多元化缴费渠道,不断提升缴费便捷度,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流程社保非税业务通办,进一步提高缴费人的体验感与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