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内蒙古大力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摘要:202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三年成长计划,从健全四个体系、开展五大行动、实施六项工程的角度作出政策安排,为内蒙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利好。
1月16日,内蒙古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下称“三年成长计划”)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农牧厅、科技厅、人社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相关负责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发布。
202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三年成长计划,从健全四个体系、开展五大行动、实施六项工程的角度作出政策安排,为内蒙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利好。
“我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主体中的占比超94%,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力量、最坚实的基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说。2023年内蒙古经营主体发展到273万户,同比增长7.9%。其中小微企业59.61万户、个体工商户199.52万户,同比分别增长7.59%和7.3%。2023年度内蒙古新设经营主体45.90万户,同比增长24.59%,增量和增长率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新设小微企业8.72万户、个体工商户34.19万户,同比增长率均超20%,呈现稳中快进发展趋势。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表示,2023年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共77项,其中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就有50项。2023年1至11月,内蒙古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274.3亿元,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0.6亿元,占比65.8%。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区的税收自主权,内蒙古税务局积极推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地方性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征收,2023年1-11月累计减税超22亿元,与国家普惠性优惠政策共同发力,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
科技厅从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截至2023年底,内蒙古备案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33家,入站企业科技特派员3101人,服务企业达到6929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2371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731项,协助企业搭建平台503个、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562项。落实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政策,对443家企业共给予1.3亿元资金支持。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聚焦肉牛、肉羊、奶业、羊绒、玉米等7条重点产业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认定310个内蒙古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100个自治区“五星级”典型合作社、190个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认定后,内蒙古共有旗县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6470个,旗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11372个。“2023年,内蒙古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947家,中小微企业占比89.7%,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9家,内蒙古级龙头企业770家,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总额2104.28 亿元,预计全年营业收入4659.86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赵玉生说。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通过“增总量、助纾困、降价格、优服务”四项举措,积极支持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生产发展。“内蒙古金融机构累计推出‘账易贷’‘商融通’等普惠金融系列信贷产品118款。内蒙古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1316亿元,同比增长19.4%,高于一般贷款增速7个百分点。”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樊永升说。2023年,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86.2亿元,同比多放37.6亿元;累计提供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8865万元,撬动地方法人银行增加普惠小微贷款51.5亿元。2023年11月末,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852.6亿元、279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21.1%,均高于内蒙古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4%)。同时,2023年1-11月内蒙古金融机构累计为2万家(次)普惠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70.3亿元。2023年11月,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2023年12月末,自治区、盟市两级征信平台共注册企业12.26万家,实现融资对接并成功放款1498笔。(梁喜俊 齐喻)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