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从三个方面发力,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上更高水平
摘要:强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扩大“湾区标准”清单,加快推动“湾区认证”工作。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推进全国首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中国发展网讯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广东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对此,12月2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回应表示,下一步,广东将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的“4大环境、1大工程”,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落实,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上更高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在深圳、横琴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监管体制改革意见出台。
二是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扩大“湾区标准”清单,加快推动“湾区认证”工作。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推进全国首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三是发挥重大合作平台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在要素流动、产业合作、跨境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