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公布
摘要:到2035年,合作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协调,打造成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新样板。
中国发展网讯 12月26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更好探索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路径,共同保护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生态环境,推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合作区范围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和浙江省杭州市。
《方案》提出,以生态环境共同保护为主线,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路径,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体推进全域生态环境修复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探索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新模式,为长三角地区率先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夯实基础。
《方案》明确,到2027年,合作区生态环境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国前列。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性、系统性、整体性显著提升。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业合作更加多元,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合作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协调,打造成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美丽河湖建设新样板。
《方案》还提出,协同推进水生态修复和全域生态保护、协同做好源头控制和溯源治理、协同促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保障措施等五方面17条具体政策。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