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浙江省宁波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摘要:通知要求,及时总结并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进一步因地制宜、改革创新,采取更加精准有效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效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高质量发展。
中国发展网讯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经自评、实地考核、会议评审等验收程序,现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浙江省宁波市为首批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是指通过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区,推动各项财政金融政策更好地落地实施,建立和完善覆盖文化企业各发展阶段、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融资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为全国文化金融合作提供典型示范。
通知要求,示范区所在省(直辖市)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财政部门组织示范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持续抓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及时总结并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进一步因地制宜、改革创新,采取更加精准有效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效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