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调整为82个
摘要:将PM2.5浓度较高的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消除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之间的“空白地带”,从而更有利于开展区域联防联控。
中国发展网讯 12月12日,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新办12月11日下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问及《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调整主要基于哪些考虑?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在维持原重点区域的基础上,结合近年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区域污染传输贡献、空气质量状况、行政管理需求等因素,对个别城市进行优化调整。
《三年行动计划》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三大重点区域,提出了更严的任务措施、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高的目标要求,聚焦重点区域开展污染治理,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在维持原重点区域的基础上,结合近年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区域污染传输贡献、空气质量状况、行政管理需求等因素,对个别城市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来说,一是将PM2.5浓度较高的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消除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之间的“空白地带”,从而更有利于开展区域联防联控;二是调整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的部分城市,使得一个省份只在一个重点区域内,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将PM2.5浓度基本稳定达标且对长三角地区污染贡献较小的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的部分城市调出,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调整后的重点区域具体如下: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
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