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监管力度,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平稳
摘要:全省夏粮收购总体平稳有序、秩序良好,未出现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然、记者高杨报道 11月28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当前全省粮食市场运行和监督检查情况。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处二级调研员瞿佃强表示,今年夏粮收购市场呈现购销两旺、跨省流动增加等特点,增加了监管难度。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夏粮收购监管与夏粮收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和种粮农民利益。从总体上看,全省夏粮收购总体平稳有序、秩序良好,未出现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印发《2023年全省夏粮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监管重点和任务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夏粮收购监管工作。先后组织开展2次省级抽查,对青岛、淄博、济宁、德州等地夏粮收购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和辖区内10家粮食企业夏粮收购情况进行检查。16市均下发通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夏粮收购监管工作,做到专项检查与粮食收购同步推进。
创新监管方式。在部门联合监管上,与省市场监管局签订《粮食流通协同监管协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济宁、德州2市5家粮食企业夏粮收购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了粮食收购、储存、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监管合力,增强了执法震慑力。在信用监管上,印发《粮食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施方案》,对粮食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对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减少抽查频次,无事不扰;对风险等级高的,加大抽查频次,严格监管,努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和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并按照“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开,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上,今年夏粮收购中,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一发起任务、统一抽取检查对象,省市县三级步调一致,协同联动,检查企业54家,出动检查人员100余名,检查企业覆盖面广、参与检查人员多、影响力大,起到强大震慑作用。在信息化监管上,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的远程监管系统,570余个库点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及时掌握粮食出入库和储存情况,实现粮食收购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过程透明化。印发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作为试点省份圆满完成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建设示范验证任务,率先实现省级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夏粮收购信息,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政策,为粮食经营者和售粮农民提供信息服务,营造依法管粮、依法治粮氛围。大力宣传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举报,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省局组织开展12325热线宣传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烟台市依托世界粮食日等重要节点,走进企业宣传行动年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当前,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关于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时间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重点检查市场化粮食收购情况、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情况,要求各地综合研判风险隐患,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周密制定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秋粮收购市场秩序。11月9日至10日,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到临沂市专题调研秋粮收购工作,对秋粮收购准备和监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近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联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对各地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秋粮收购情况进行督导,确保秋粮收购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