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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完善了哪些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回应

2023-11-20 15:33 中国发展网

摘要:将评级框架优化为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行为管理和业务转型五个模块,通过不同权重和分值的设置,突出重点模块及重点指标,综合定量指标与定性要素进行评分。

中国发展网讯  为加强信托公司差异化监管,在监管评级中体现新的监管标准和导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并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较于现行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规则,《办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完善?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表示:一是全面调整评级框架和要素设置。将评级框架优化为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行为管理和业务转型五个模块,通过不同权重和分值的设置,突出重点模块及重点指标,综合定量指标与定性要素进行评分。二是突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行为监管。强调卖者尽责,引导信托公司立足受托人定位,将“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贯穿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行为管理、业务转型等各个环节。强调失责赔付,要求信托公司综合评估其受托履职行为,针对其失职情况及时足额计提预计负债。三是促进提升服务能力和转型发展。督促引导信托公司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薄弱环节,鼓励信托公司大力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规范发展资产管理类业务,持续压降待整改业务。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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