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增发万亿元国债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等八大方面
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安宁报道 据介绍,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
10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介绍增加发行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等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朱忠明介绍,资金将重点用于八大方面:灾后恢复重建,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用于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从编制规划和推进项目等方面积极做好有关工作,为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主要是加快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前做好项目准备、研究建立项目工作机制。”张世昕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做好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做好项目筛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着力抓好监督管理。
据了解,本次增发的国债资金全部按照项目管理。那么,哪些项目能够得到资金支持?对此,罗国三回应说,增发国债具体到项目要求,主要有几方面的考虑:一是符合规划或实施方案。此次国债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地方重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
二是满足投向领域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此次国债资金支持范围,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前期工作比较成熟。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各项手续完备。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急需项目能够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对于部分前期工作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也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开工建设。“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国债主要安排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项目,更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质量,在开工前对地质条件、生态风险、工程难度、建设方案、群众需要等研究到位,避免仓促上马,导致建设实施中遇到重大困难问题,造成资金无法使用、严重影响工期,甚至影响经济社会效益等问题的出现。”罗国三说。
四是资金需求与建设进度相匹配。项目的国债资金需求要根据国债资金支持标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合理提出,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后能够尽快投入使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加快编制《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规划》。”张世昕介绍,此次增发国债将重点支持该规划实施,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优先支持水毁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同步支持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大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朱忠明强调,此次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据测算,2023年全国财政赤字将由3.88万亿元增加到4.88万亿元,预计财政赤字率将由3%提高到3.8%左右。
“虽然今年的赤字率有小幅提高,但我国政府的负债率仍处于合理区间,整体风险可控。”朱忠明表示,国债资金投入使用以后,也会积极带动国内的需求,进一步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
加强国债的资金监管,对于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至关重要。朱忠明表示,财政部将加强资金的全流程监管。具体考虑从三个方面做好监管工作,即纳入直达资金机制,开展常态化资金监管,压实地方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