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规矩破壁垒 云南加大支持民企发展力度
摘要:云南将坚决打通行政审批的堵点,解决“中梗阻”的问题,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政企共同找问题,优化完善制度机制,做优政务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支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刘颖报道
云南省近日召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省委、省政府给各地区各部门立4条规矩,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发展的“隐性”壁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云南省委书记王宁在大会讲话中指出,当前,针对民营企业的“显性”壁垒基本消除,但“隐性”壁垒依然还有。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方面,仍存在“国企偏好”、规模歧视等问题。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是自己人,不能厚此薄彼,一碗水端平才是最管用的营商环境。
在谈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云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基础上,云南省委、省政府再提出“做优政务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等10个方面的工作举措时,王宁表示,要坚决破除“隐性”壁垒。怎么破除壁垒?王宁强调,云南省委、省政府给各地区各部门立4条规矩,就是“四个不得”: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显性或隐性歧视条款、准入门槛,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不得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中设置所有制形式、股权结构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能源保障、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实施歧视性措施。
过去五年,云南省民营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年均增长7.5%,比GDP的年均增长速度高0.5个百分点。2022年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1.8%,占比首次突破50%。今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比全省GDP的增速高0.6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的增长和贡献率达到56.9%。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多个场合都强调,民营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功不可没,地位至关重要,作用无可替代。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都是云南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刻认识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云南省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关键之举,是加快“三大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路径,抓民营经济就是抓云南发展的关键。
云南召开本次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云南省委、省政府明确表示将提供更充分更有力的政策供给,为广大经营主体加油鼓劲、培根促长,与大家共同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云南将坚决打通行政审批的堵点,解决“中梗阻”的问题,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政企共同找问题,优化完善制度机制,做优政务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支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