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海关总署开展五方面工作
摘要:海关将继续升级发展与共建国家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大力推动贸易安全便利、检验检疫等领域合作,继续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中国发展网讯 10月1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共建国家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升,对外贸易、跨境物流也更加便捷,国内国际合作更高效,推动了产业合作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合作领域也不断拓宽,贸易往来更加频繁,我国与共建国家的贸易实现了稳定的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14.32万亿元,增长了3.1%,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继续提高,达到了46.5%。
吕大良表示,一直以来,海关把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推进。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动优质农食产品的准入和进口。前三季度,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67份,其中农食产品准入协议50份。二是继续开展贸易便利化合作。与伊朗海关署签署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谅解备忘录,与菲律宾、哥斯达黎加、乌兹别克斯坦、南非签署了AEO合作文件。三是大力提升口岸软硬件水平,优化“一带一路”海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确保中哈关铁通项目稳定运行。四是积极参与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贸易畅通专题论坛有关筹备工作。五是成功举办了“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研讨会,推动“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机制性合作。
吕大良强调,随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我国与共建国家贸易畅通将更加便捷高效,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贸易有望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海关将继续升级发展与共建国家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大力推动贸易安全便利、检验检疫等领域合作,继续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