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20条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举措
摘要:在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方面,深圳提出,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
本报讯 聂金秀 记者罗勉报道 10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多家单位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为“20+8”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打造全国首个高收益债券市场试点,更好发挥债券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
在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方面,深圳将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实施“首贷户”培育工程,聚焦深圳重点产业领域,筛选挖掘有潜力、有市场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
在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方面,深圳提出,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
据了解,深圳多举措重点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意见》提出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区研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奖补机制和“政府+保险+银行”的融资增信机制等。
深港金融合作与联动不断加强。《意见》提出,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跨境征信试点,探索深港征信互通。鼓励地方征信平台优化征信服务,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等提供融资服务支持;推动深圳大中型银行机构与其集团旗下的香港股权投资机构联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