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摘要:《若干意见》提出,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本报讯 记者成静报道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加快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举措。
其中,《若干意见》强调,完善价格机制,包括要求各地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对定制公交等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长距离公共汽电车线路探索采用按里程计价方式等。
《若干意见》提出,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