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20条”举措
摘要:《意见》从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等四个方面,提出20条工作举措。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记者罗勉报道 10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科技创新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等单位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意见》从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等四个方面,提出20条工作举措。
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方面,《意见》中提出,为“20+8”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打造全国首个高收益债券市场试点,更好发挥债券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
在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方面,深圳将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引导科技金融集聚区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石岩湖科教城以及深圳高新区等重点区域形成高效联动。深圳还将实施“首贷户”培育工程,聚焦深圳重点产业领域,筛选挖掘有潜力、有市场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
在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方面,其中提出,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塑造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建设高质量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衍生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板块,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指数体系。
据了解,深圳多举措重点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意见》中提出,包括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区研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奖补机制和“政府+保险+银行”的融资增信机制等。
深港金融合作与联动不断加强。《意见》中提出,在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方面,培育发展风投创投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跨境金融优势,促进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跨境征信试点,探索深港征信互通。鼓励地方征信平台优化征信服务,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等提供融资服务支持。鼓励“股权+债权”模式创新,推动深圳大中型银行机构与其集团旗下的香港股权投资机构联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