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和退团退费纠纷
摘要:《指引》提出,监督导游和领队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增加另行付费项目,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中国发展网讯 北京市文旅局印发《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其中提出,在经营方面,应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并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和服务内容;依规如实填报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规范签订组团社和地接社电子合作协议,明确接待游客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指引》明确,建立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和退团退费纠纷,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保留好投诉记录。
同时,在广告、营销和招徕活动中,真实、准确宣传,不得虚假、夸大宣传旅游产品和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要为旅游者提供详细、准确、及时的旅游信息,包括旅游线路、景点、酒店、交通工具等方面内容和标准。
《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明确,在进行导游活动时,要全程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实体卡)、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并保持在后台运行,熟练使用全国导游之家App查看电子导游证和旅游团队行程单。
责任编辑:宋璟